庆城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---徒手秧歌
{{likeNum}}
192
2008年6月13日甘肃省人民政府43号文件公布庆城徒手秧歌为第二批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。
在庆城这块古老的黄土地上,绽放着许多灿烂的民间艺术之花,徒手秧歌这一传统舞蹈则是一支绚丽夺目的艺术奇葩。
追根溯源,徒手秧歌早期的形成与祭祀的社火有关。先民们在庆祝丰收的春节中举办社火,祭神娱人,而秧歌这种舞蹈随之应运而生。最初,它是社火中的“踏软场子”。所到之处,大家都可进场表演,随着锣鼓点自由转圈起舞,没有规范动作,随心而舞,自娱自乐,有人称其为“东方迪斯科”。后来经过创新发展,独立为舞,形成较为规范的徒手秧歌(也叫陇东秧歌)。
徒手秧歌最大的特点是不用任何道具,全凭两手与肢体的配合进行表演。其动作大气干练,豪迈刚劲,率真优美,情感丰富。其次集乐、舞、曲为一体,用锣鼓加以渲染气氛,用大小唢呐吹奏民间小调。有行进间表演,也有“地摊子”表演。
动作一般分为“甩、缠、绕、扭、跨、抻、拧、蹬、跳”等,源于对生活和劳动的模仿。
舞蹈队形多数为“二龙出水”“拉风箱”“长蛇阵”“蝎子步”“燕穿梭”“辫蒜”“拧门钻”“剪子股”“蛇脱壳”等等。
上世纪90年代初,庆城县组建的徒手秧歌代表甘肃省,赴沈阳参加了“首届中国沈阳秧歌节暨全国优秀秧歌大赛”,并获得优胜奖。在中国庆阳香包民俗文化节开幕式上,我县组织的300人徒手秧歌表演队大展风采,赢得各地专家学者的赞扬,使其成为庆城一张亮丽的“名片”,被中国民俗协会命名为“徒手秧歌之乡”。